第一百一十一章 如鱼得水
陈秀芳还想说些什么,苏夏拉了她一下,对着孩子的家长说:“孩子被咬了,医药费我们一分不少的赔给你,这点你不用担心。”
毕竟他们的狗把人家咬了是事实,人家生气也是正常,只要不针对孩子,她这个人也不是不好说话。
“我这边只能把伤口消毒,你还得带孩子去医院打一针血清和狂犬疫苗。”
大夫说完,手里消毒的工作也做完了,回头看向李牧辰和李牧轩他们,顺便好心提醒一句,“小狗身上带有狂犬病毒,所以平时逗狗的时候一定要多加注意,千万不要被狗咬到,知道吗?”
“知道了。”李牧辰点头应道,跟着看向被咬的那位小伙伴,还有他母亲,把弟弟拉过来,当着所有人的面弯下腰,诚心诚意地道了歉,“阿姨,对不起,我们下次一定会多注意。”
他实在不想给苏夏妈妈惹麻烦,今儿的事也是纯粹的意外。
谁也没想到那么大点的小狗会把人给咬了,打针肯定是要花钱的。
具体花多少,李牧辰不知道,他只知道今后一定要更加听苏夏妈妈的话,再也不给她添麻烦了。
最后被咬的小男孩和他妈妈也都没再说什么,消完毒,苏夏让陈秀芳带着孩子们先回去,她则是陪着那对母子去了部队医院打针。
也是挺巧的,苏夏刚陪着那对母子到医院大门口,就碰到了李霆川和郑国强两人。
他们看到苏夏还挺意外,在得知前因后果后,两人便陪着一起去打针,医药费都是苏夏拿的。
郑国强说:“回头我让你嫂子把我们的那份给你送去。”
苏夏觉得孩子没什么事比什么都强,“不着急,但是狗咬人也是给咱们提了个醒,以后还是要多注意点。”
打了针后,那对母子就回去了,走之前跟苏夏说了两句,“刚才我说的那些话你别往心里去,我儿子被咬了,我也是心疼,也有点生气,所以说话没太注意分寸。”
人家都这么说了,苏夏自然也不好摆着脸色,看了眼女人身边的小男孩,轻轻地揉了揉他的头,说:“做母亲的担心孩子,我能理解,如果换做是我,我也不敢保证自己能比你更理智。”
等那对母子走了之后,她看向李霆川,瞧着马上要到他中午休息的时间了,便想着等他一起走,“不知道方不方便?”
“当然,方便。”李霆川巴不得她能等他,然后一起回去,“不过我得先回办公室一趟。”
郑国强早就先一步走了,就是不想当电灯泡。
他这刚回团部大楼,准备等李霆川回来,继续聊工作的事。
这屁股还没坐热,两人就一起进来了。
“弟妹来了。”郑国强赶紧起身把身边的椅子拉过去,“坐,那啥,我还有事先回去了。”
苏夏看着办公桌上的文件,下意识地问道:“你们要是有事忙,我就先回去。”
“没有,没有,没有,这都完事了,马上就到午休了,还有啥可忙的,是吧李团。”
郑国强给好友递了个眼神,随后就溜了,留下他们两人在办公室里。
李霆川让苏夏先坐,他这边简单整理下就可以回去了。
苏夏还是第一次来他办公的地方,眼神不由自主地在房间里打量了一圈。
屋里的陈设跟她最初到他家的时候一样简单,一张办公桌,三把椅子,还得算上他做的那一把,其次就是一组木质沙发和一个茶几,上面放着水壶和几个茶缸,所幸办公室里收拾得挺干净。
“好了,咱们走吧!”
李霆川把一摞文件锁进了柜子里,转身看向苏夏说:“中午要不要在食堂打饭回去。”
这样也省得她回家现做,省去不少的麻烦。
他知道今儿苏夏去集市上卖蘑菇,回来后就处理狗咬伤人家的事,一直没歇着。
苏夏闻言也没反对,两人离开团部大楼后就去了食堂。
她的出现瞬间成了整个食堂最亮眼的风景线,众人得知她是李霆川的老婆,再看向李霆川的眼神里便带着羡慕与嫉妒。
一个带着三个娃的大龄光棍,竟然娶到这样美若天仙的老婆,换做是谁都会忍不住羡慕一番。
打好饭后,李霆川提着餐盒没让苏夏碰,两人就这样在众目睽睽之下离开了食堂。
人一走,后面就炸锅了。
“没想到李团的媳妇那么好看!”
“以前就听说了,今儿一见,我觉得比传言的还要漂亮。”
“都是光棍,你看看人家的命,听说李团的媳妇还是有文化的城里人呢!”
“是吗!我的天,这不是捡到宝了吗?”
“人家给李团三个孩子当后妈,比亲妈对孩子都要好,买新衣服,做好吃的,一点也不抠门。”
大伙的议论声,苏夏和李霆川多少听到一些。
李霆川要说一点也不得意是假的,毕竟这么漂亮又顾家,对孩子又好的媳妇,打着灯笼都难找。
他也是觉得李家的祖坟冒青烟了,才能让他娶到这样的女人。
回去的路上,李霆川问她卖蘑菇是否顺利,苏夏没提包被抢的事,只说一切顺利。
这次卖的蘑菇一共算了不到两百块,量要比上次少了一些。
路过供销社的时候,苏夏进去买了两瓶罐头和一斤果子,等下给被狗咬的那家送去。
李霆川顺手帮她提了过去,出了门才开口说:“这次让你费心了。”
苏夏笑了笑说:“我现在才知道,当母亲也没我想的那么容易。”
“以后再有事,我来处理。”
李霆川以为苏夏是觉得养孩子麻烦,便直接揽在了自己身上。
苏夏看向他,反问道:“那我做什么?”
“做你想做的事。”李霆川说:“你嫁给我,我不想你过得太委屈。”
她对孩子已经很好了,好的超出了他的预期。
苏夏一听就知道他误会她的意思了,便解释说:“养孩子是有些累,但是我这个人既然认定了,肯定要做到最好,如果你觉得亏欠我,就那实际行动来证明,你会对我更好。”
吃过午饭,苏夏把罐头和果子送了过去,随后又去陈秀芳那,把卖蘑菇的送了过去,连带着收蘑菇的钱一起结了。
陈秀芳顺便把打针的钱算给她,关于小狗咬人的事,她又忍不住跟苏夏唠叨了一会,“我就说不养,你瞅瞅这才不到三天就惹了祸。”
苏夏笑道:“这也不算是祸,也算是给咱们自己提了醒,以后让孩子逗狗玩的时候一定要多加注意。”
陈秀芳都有心要把狗送走,“这玩意就是个惹祸的东西,赶明有空我就问问,有谁要就给谁。”
郑国强这时走了过来说:“养孩子还有风险呢!你见谁家没养,再说经过这次的事,正好给小凡长个教训,以后那狗要是再闯祸,到时候你要是送走,我绝对不拦着。”
儿子那么喜欢这只狗,睡觉都抱着,真要送走怕是得哭死。
陈秀芳哼了一声,“你就会惯着他,早晚有你后悔的那天。”
苏夏却站在了郑国强这边,“郑大哥说得对,既然决定养了,就不能因为一点麻烦就放弃,再说小凡那么喜欢狗,你要是真送走,孩子心里肯定不舒服,再观察看看吧!”
就连李秀荷也帮忙说话,“就是啊姐,再说这次也不能怪咱家的狗,谁知道那孩子手那么欠,主动凑到狗嘴里,不咬他咬谁。”
“去去去,搞得好像就我一个坏人似的。”陈秀芳一脸郁闷,“我这不也是怕将来狗惹大祸吗?”
说了一会话,苏夏也就回去了。
李牧辰和李牧轩坐在门口的台阶上,像是在等她一样。
见她回来了,兄弟两人纷纷起身迎上前,一脸担忧地问道:“苏夏妈妈,不要把小金刚送走好不好?”
刚才在隔壁,他们大人说的话,他们兄弟两人都听到了。
他们害怕苏夏会把“小金刚”送走。
苏夏弯下腰揉了揉兄弟两人的头,柔声说:“谁说苏夏妈妈要把小金刚送走了,还是说你们不喜欢小金刚了。”
“才没有,我们喜欢。”兄弟两人异口同声地答道。
苏夏笑了笑说:“我也喜欢啊!所以小金刚不会被送走,不过有件事,你们以后一定要记牢,不要随便让别人碰小金刚,就像今天把人家咬了,也是给咱们上了一堂课,不管是把别人咬了,还是把咱们自己咬了,造成的伤害都是咱们自己来买单,伤财又伤身,得不偿失。
所以以后一定要注意,尤其是喂小金刚东西吃的时候,更加要小心,绝对不能用手喂,苏夏妈妈不是给它准备了狗碗吗!你们可以把食物放在狗碗里,然后再叫小金刚来吃,知道吗?”
李牧辰认真道:“知道了苏夏妈妈。”
李牧轩也跟着保证道:“你放心苏夏妈妈,我一定记住你的话,绝对不会用手喂小金刚的。”
现在小金刚还小,牙齿还没那么坚硬锋利,再过些天要是稍有不慎,就会被刮伤。
看着他们两人认真保证的态度,苏夏也就放心了。
家里的干蘑菇基本都卖掉了,苏夏下午也没什么事,就带着三个小家伙在房间里学习。
晚上等苏夏洗澡的时候,李霆川又把圆圆哄到了西屋,跟那对兄弟一起睡。
熄了灯,某人就压了上来,苏夏双手抵在他的胸膛上,压着声音说:“你能不能不要老是用蛮劲?”
“蛮劲?”李霆川愣了下,随即理解道,“那我轻点。”
其实他觉得自己没太用力,反倒还收了不少力气。
苏夏身子娇柔,他怕一不小心就把她弄伤了。
苏夏一听就知道他没理解自己的意思,于是便凑到他耳边,小声耳语了一番。
李霆川听完后,有些不敢置信地看着她,“你这是从哪知道的?”
“当然是书上看到的。”苏夏借用原主的大学学历当借口,“多看书,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。”
也不知道李霆川信不信,只听到他“哦”了一声,似乎颇有领会和顿悟般,说:“看来还是我看的书少。”
苏夏轻笑,双手搂着他的脖子,柔声道:“没关系,不会可以慢慢学,我可以把我知道的都教给你。”
其实换做别人,肯定会怀疑自家老婆是不是在外面乱搞,不然哪能会知道那么多招式。
但是李霆川可以肯定苏夏只有他一个男人,因为第一次给了他,那鲜红的血迹就是最好的证明。
有了苏夏的调教,这一次两人算是鱼水相欢。
…………
王娇凤被关押学习了十天才给放回来,这十天里整个人都瘦了一大圈,回到家就病倒了。
何菊过去照顾了好几天,人才算缓过来。
不过人是缓过来了,没两天又出事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