从表面上看,这似乎是一起与前5起系列抢枪案毫无关联的独立案件。
侦查工作首先从胜利门烟市展开。
天南市公安局和东城公安分局的侦查人员迅速赶到现场,拉起警戒线,对现场进行了细致的勘查。
烟摊周围围满了围观群众,大家议论纷纷,脸上都带着惊恐的神色。
侦查人员一边安抚群众情绪,一边收集线索,走访目击者。
然而,随着调查的深入,侦查人员很快就注意到了这起案件与天南“3.31”系列涉枪案件及徐水枪案之间的微妙联系。
第一个关键线索,是侦查人员在现场收集到的3枚弹壳。
技术人员将弹壳带回实验室,经过仔细检测,发现其弹底标识与前5起涉枪案完全一致,都是75-81。
天南市公安局曾经对这一批号的子弹做过彻底的调查,掌握了第一手资料。
这种子弹主要分布在疆北地区,通过其他渠道流入天南市的可能性极小。
这一发现,让侦查人员心中燃起了希望,初步判断两起案件或许存在关联。
第二个线索来自现场的目击者。
几位目击者回忆,作案分子使用的是一把自动步枪,他们对枪形的描绘,与徐水被抢劫的枪支极为相近。
一位卖水果的摊主惊魂未定地说:“那枪看着挺长的,黑色的,他举起来的时候,我吓得腿都软了,只敢偷偷瞥了一眼,记得枪身好像有个折叠的地方。”
另一位路过的市民也补充道:“他开枪的时候声音特别大,‘砰’的一声,震得我耳朵嗡嗡响,我看到枪口冒了火花。”
第三个线索,是作案人数。
无论是现场的目击者,还是在犯罪分子逃跑途中看到他的市民,都明确表示,作案分子只有一人,没有看到其他同伙。
这一点,与前5起案件的作案特征完全一致,前5起案件也都是单人作案,作案人员行动敏捷,反侦察意识极强。
第四个线索,是案件之间的逻辑因果联系。
前5起案件,除了一起是与巡警的遭遇战之外,其余4起的作案方式基本一致,都是以抢劫枪支为目标。
从这5起案件分析,犯罪嫌疑人作案的原因和目的,起码有三种可能:一、怀有政治目的,故意制造恶性案件,破坏社会的安定团结;二、对社会心存不满,想要通过制造极端事件报复社会;三、抢枪的最终目的,是为了抢劫财物,枪支只是他实施抢劫的工具。
在没有新案件发生的情况下,这三种可能性都无法排除,侦查工作也因此陷入了瓶颈。
“12.16”案件发生后,由于它与前5起案件有着多项惊人的一致性,警方大胆地做出了一个推测:
犯罪嫌疑人抢劫武器的最终目的,就是为了抢劫财物。
作为第一步,他需要抢劫一支携带方便、便于隐蔽、火力强劲的枪。
前4起案件中,犯罪嫌疑人虽然多次尝试,但都没有达到理想的目标,要么枪支型号不合适,要么没能成功得手。
徐水案件后,犯罪嫌疑人成功抢劫到了一把自动步枪,抢枪的目标基本完成,于是他转而实施自己“抢劫财产”的最终计划,“12.16”抢劫凶杀案就是他计划实施的第一步。
在作案工具的使用上,也呈现出明显的递进关系。
第一案中,犯罪嫌疑人抢劫了“五六”式半自动步枪,之后的4起案件都使用了该枪支;第五案,他成功抢劫了自动步枪;到了第六案(也就是“12.16”抢劫烟摊案),他放弃了之前使用的“五六”式半自动步枪,改用了新抢劫来的自动步枪。
这一推测能否成立,关键在于确认“12.16”案犯罪嫌疑人使用的枪种。
天南市公安局技术处副处长、痕迹专家王满仓,临危受命,负责对“12.16”现场提取的子弹进行专门研究。
他今年五十多岁,从事痕迹鉴定工作三十余年,经验丰富,眼神锐利,经手的案件不计其数,被誉为“火眼金睛”。
然而,这次的鉴定工作并不容易。
“81-1”式自动步枪是新枪种,在部队配备较少,相关的技术资料也相对匮乏,其弹道特征、弹壳痕迹等都难以把握。
为了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,天南市公安局特意通过多方联系,把这种自动步枪的设计者请了过来。
在公安局的会议室里,设计者为技侦人员进行了详细的讲解,从“81-1”式自动步枪的设计原理、性能特点,到与“五六”式半自动步枪、自动步枪的区别,都一一进行了阐述,还现场展示了枪支的结构和使用方法。
技侦人员们认真记录,不时提出疑问,会议室里弥漫着浓厚的学习氛围。
在王满仓的主持下,技术团队对现场提取的弹壳、弹头进行了反复的检测和比对。
他们借助高倍显微镜,仔细观察弹壳上的膛线痕迹、击针痕迹、抛壳挺痕迹,逐一与“81-1”式自动步枪的技术参数进行比对。
经过连续数日的奋战,排除了所有其他可能性后,技术团队终于得出了科学、准确的结论:犯罪嫌疑人在“12.16”抢劫凶杀案中,使用的枪种正是“81-1”式自动步枪。
这一结论,为“12.16”案与前5起案件的串并案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技术支撑,也让之前看似毫无关联的案件串联了起来,形成了一条完整的犯罪链条。
同时,这一结论也修正了警方对前5起案件性质的判断,清晰地表明,犯罪嫌疑人抢枪的最终目标并非政治目的或报复社会,而是为了抢劫财物,枪支只是他实现这一目标的工具。
这一发现,让侦查工作的方向更加明确,警方可以围绕“抢劫财物”这一核心目标,重新梳理线索,刻画犯罪嫌疑人的特征。
“12.16”案串并的主要意义,也正在于此。
它不仅让警方掌握了犯罪嫌疑人的作案动机和规律,也为后续的侦查工作指明了方向,让案件的侦破迎来了新的转机。
这一结论,也使警方在对犯罪嫌疑人身份、职业、生活层次及其它特征的刻画上,得到了进一步的修正。
之前,警方推测犯罪嫌疑人可能有军警背景,或者对枪支有一定的了解;如今结合他抢劫财物的动机,警方判断,犯罪嫌疑人可能生活拮据,有强烈的物质欲望,且性格孤僻、残忍,反侦察意识极强,很可能有过犯罪前科。
围绕这些新的特征,警方重新调整了侦查方案,加大了对重点人群、重点区域的排查力度。
1997年的第一缕阳光洒在天南市的街道上,积雪在暖阳下缓缓消融,化作涓涓细流顺着墙角蜿蜒而下,空气中弥漫着潮湿的泥土气息。
这座经历了寒冬与血案的城市,渐渐恢复了往日的平静。
菜市场里重新响起商贩的吆喝声,街头巷尾的早点摊冒着热气,行人脸上褪去了冬日的凝重,多了几分闲适。
然而,这份平静之下,却暗藏着汹涌的暗流——那个穷凶极恶的持枪歹徒,如同人间蒸发一般,消失在了警方的视野里。
警方的判断落空了。
自春天到仲夏,天南及周边地区再也没有发生类似的抢劫案件,没有枪声打破宁静,也没有新的线索浮出水面。
那支曾打死两名战士、击伤七名军警人员的“五六”式半自动步枪,仿佛被永远封存;那支夺走女烟贩许桂花性命的“81—1”式自动步枪,也销声匿迹,再也没有露出狰狞的面目。
这并不符合常理。
一个手上沾满鲜血、刚刚得手一笔巨款的歹徒,本该趁着势头继续作案,或是在流窜中留下痕迹,可他却选择了蛰伏,像一只潜伏在暗处的野兽,悄无声息地隐藏了起来,没人知道他躲在何处,也没人知道他下一步会做出什么。
天南市公安局的侦查与布控工作,却丝毫没有放松。
“3・31”专案组的办公室里,灯光常常彻夜通明,墙上的案情分析图被标注得密密麻麻,各类线索、排查记录堆满了办公桌。
尽管罪犯没有现身,没有新的情况发生,但侦查员们依旧夜以继日地忙碌着,眼神里满是坚毅与执着。
他们深知,平静只是暂时的,那个歹徒就像一颗定时炸弹,随时可能再次引爆。
徐水案件发生后,专案组便将侦查范围扩大到了河北省周边地区,排查清单上特意新增了“与河北徐水有联系的人员”这一条。
而现场子弹的追踪调查,将侦查方向指向了遥远的疆北,“与疆北有关联”也成为了关键排查条件。
胜利门抢劫烟摊案发生后,警方更清楚地意识到,犯罪嫌疑人手中握着一笔可观的赃款,这笔钱足以支撑他在更大范围内隐藏踪迹,或是流窜全国各地作案。
案情,早已不再局限于天南一隅,而是辐射向了全国。